面對著作權制度與日俱增而對創作產生限制的預設規定, Creative Commons 要建立一層合理、具彈性的著作權機制。換句話說,由於他們發現到在網路的普及化後許多人對於著作權的概念越趨模糊,著作權的控制通常包含是該創作者的所有權利,進而使得其他人要使用或衍用該創作是受限重重(如 : 須徵求作者同意或是不得擷用部分內容等)。另外,創作者的作品往往在其不知情的情況下遭盜用或重製而使他人據為己有(特別是在網路上這樣的情形更是屢見不鮮)。CC便發起了著作權條款,雖然該條款無實質的法律效力,但卻可以提供法律上有效的參考資料。CC的著作條款宣明保留創作者的部分權利,並依創作者的需求開放特定的權力給其他人使用(如重製、改編、混合等)。想要引用或擷取網路上的任何形式著作(如文章、音樂、影像或是圖片等),只需依該作者所標示的CC圖章或其條款聲明連結,便可簡單又快速地了解該作品的使用權限。如此一來,不但兼顧了創作者的著作權,也使的其他的使用者可以更方便地推廣、衍用甚至混合重製,便可達到創作與使用的平衡點,完成雙贏的局面,也使的作品的發表及使用更透明公開、公正。
CC的著作條款提供了網路使用者極大的發揮空間,也保障著作人的權益,其概念迅速獲得許多國家的支持,其中也包括了台灣,許多人都把該條款翻成自己國家的語言,現在CC的觀念已漸漸普及,在台灣有一群人正在默默地推廣該條款,如吳美美、朱約信、邵廣昭、林志峰、許素朱、陳正然、黃海鳴等人在Creative Commons Taiwan的計畫主持人莊庭瑞的號召下,開會決定將CC譯成創用CC,台灣創用CC的團隊更將所以條款譯成中文並架設台版的CC網站以利推廣。許多台灣的音樂人(林強、豬頭皮、烤秋勤等)加上亞洲其他國家的CC音樂人在最近推出了一張名為卡巴卡的專輯,為了推廣CC的概念,該專輯的所有曲目標榜:受創用CC的授權,只要是非商業營利的前提下,所有歌曲可以mp3、wma等諸多形式下去散播、編制或是重混。邀請大家一起開放著作權也一起保護著作權,將自己的創作拿出一起跟大家分享。(上圖取自創用CC官網) (以上文章資訊改寫自創用CC官網中美國的CC,世界的CC一文)
相關連結:
Creative Commons 官網
創用CC
創用CC卡通版
CABACA官網
總是會出頭-- 歌曲及歌詞連結 (按play可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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