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27日

你今天CC了嗎?

逛部落格的朋友想必對該標籤不陌生,有在寫部落格的朋友對這個標籤的涵義也非常熟悉(該標籤取自創用CC的使用條款一頁)。但是,我卻是最近才知道該圖示所表示的意涵以及其保障創作者的效用。以前看到該圖,總以為它只是某個部落格的貼紙或是Rss訂閱的連結,直到有一天發覺到為什麼很多部落格都有該圖示,好奇心的驅使下,讓我想瞧瞧到底是什麼樣的貼紙為何會人手一張呢? 原來阿!該標籤代表的意義是為了保護該著作的聲明。上頭所謂的CC就是creative commons的縮寫。該組織是在2001年由許多智慧財產專家及相關學者所成立的單位,成立的目的是想提供許多創作者保留其作品的部分權利,並且開放給其他人有分享傳播或再製該作品等的權利。就如同台灣創用CC的譯文(美國的CC,世界的CC)中所寫到:
面對著作權制度與日俱增而對創作產生限制的預設規定, Creative Commons 要建立一層合理、具彈性的著作權機制。
換句話說,由於他們發現到在網路的普及化後許多人對於著作權的概念越趨模糊,著作權的控制通常包含是該創作者的所有權利,進而使得其他人要使用或衍用該創作是受限重重(如 : 須徵求作者同意或是不得擷用部分內容等)。另外,創作者的作品往往在其不知情的情況下遭盜用或重製而使他人據為己有(特別是在網路上這樣的情形更是屢見不鮮)。CC便發起了著作權條款,雖然該條款無實質的法律效力,但卻可以提供法律上有效的參考資料。CC的著作條款宣明保留創作者的部分權利,並依創作者的需求開放特定的權力給其他人使用(如重製、改編、混合等)。想要引用或擷取網路上的任何形式著作(如文章、音樂、影像或是圖片等),只需依該作者所標示的CC圖章或其條款聲明連結,便可簡單又快速地了解該作品的使用權限。如此一來,不但兼顧了創作者的著作權,也使的其他的使用者可以更方便地推廣、衍用甚至混合重製,便可達到創作與使用的平衡點,完成雙贏的局面,也使的作品的發表及使用更透明公開、公正。

CC的著作條款提供了網路使用者極大的發揮空間,也保障著作人的權益,其概念迅速獲得許多國家的支持,其中也包括了台灣,許多人都把該條款翻成自己國家的語言,現在CC的觀念已漸漸普及,在台灣有一群人正在默默地推廣該條款,如吳美美、朱約信、邵廣昭、林志峰、許素朱、陳正然、黃海鳴等人在Creative Commons Taiwan的計畫主持人莊庭瑞的號召下,開會決定將CC譯成創用CC,台灣創用CC的團隊更將所以條款譯成中文並架設台版的CC網站以利推廣。許多台灣的音樂人(林強、豬頭皮、烤秋勤等)加上亞洲其他國家的CC音樂人在最近推出了一張名為卡巴卡的專輯,為了推廣CC的概念,該專輯的所有曲目標榜:受創用CC的授權,只要是非商業營利的前提下,所有歌曲可以mp3、wma等諸多形式下去散播、編制或是重混。邀請大家一起開放著作權也一起保護著作權,將自己的創作拿出一起跟大家分享。(上圖取自創用CC官網) (以上文章資訊改寫自創用CC官網中美國的CC,世界的CC一文)

這次要介紹的音樂就是由豬頭皮(朱約信)所創作演唱的歌曲"總是會出頭",值得一提的是該曲仍不改他以往詼諧嘻笑辱罵的音樂風格,歌詞更是用29種語言所寫成,歌中對台灣社會有一番不一樣的解讀和看法,聽了讓人有會心的一笑。記得我以前曾經有買過他的豬頭皮笑魁唸歌III:我家是瘋人院 的卡帶,當時和我哥聽的津津有味,覺得怎麼會有這麼有趣的歌,沒想到現在聽到他的歌曲,仍然是一樣的詼諧逗趣,在台灣像他這樣堅持做自己音樂,不跟隨主流已經不多了,個人覺得他應該是台灣最早的饒舌歌手(哈!大家應該有聽過外好汝甘知吧!)畢業於台大大氣科學系的他,不走本行反而從事另類的音樂創作,也積極地推動許多音樂文化和其信仰的宗教和政治理念(可由其歌詞略窺一二),近年來更成為創用CC授權發行音樂專輯的音樂創作者,盡心推廣CC的創作共享概念。還有,收錄在卡巴卡(CABACA)專輯中還有很久沒開過金口唱歌的林強(沒錯就是向前走的林強),以及本土嘻哈團體烤秋勤等許多亞洲音樂人的精心創作,每首歌曲的樂風都不相同,整張專輯就像是亞洲音樂的縮影,相當值得一聽。歡迎大家一起來創作共用,創造一個快樂無憂的創作使用平台。(上圖取自CABACA官網卡巴卡精裝限量版.大解剖一文)


相關連結:
Creative Commons 官網

創用CC

創用CC卡通版

CABACA官網

總是會出頭-- 歌曲歌詞連結 (按play可聽)

沒有留言: